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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超市寄存柜物品丢失了超市有责任吗

文章来源:未知 文章作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17-09-19 点击:
  超市寄存柜近几年风靡于全国各地,它是一款便捷式存储设施,能够帮助我们存储一些不易携带的物品,现如今国内的超市百分之九十五都配备了这样一款设施,但是我们也都知道,超市寄存柜并不是保险箱,它的防护性能并不是非常的高,那么在使用超市寄存柜的时候存在安全隐患吗?答案是肯定的,目前市面上关于超市寄存丢失的新闻还是比较多的,那么我们在使用超市寄存柜的时候物品丢失后,超市负责任吗?下面我们举个例子给大家剖析下。
  李某到某超市购物,并使用该店的超市寄存柜,待购物结束后,他持密码条打开柜门却发现东西无故丢失了,自己刚买的首饰不翼而飞。遂向超市工作人员讨个说法,超市认为柜体本身没有损害现象,所以过错不在超市,并且店内已明示“现金及贵重物品不得寄存”、“自助寄包,自存自取,如有遗失概不负责”等字样,同时,超市方认为李某无法证明其将财物存入柜中等,所以不予赔偿。
  超市寄存柜
  法律专家【评析】
  超市是否要赔偿损失,关键要看使用超市寄存柜时,与超市究竟构成何种法律关系?如果是借用关系,对保管物的注意义务则在借用人自己,超市对此不承担责任。如果是保管关系,超市要对其保管的财物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,丢失了就要承担赔偿责任。
  超市里的超市寄存柜与传统的人工寄存方式不同,是顾客按照自己的意愿,在不通知超市的情况下,随时存取包裹的行为。顾客使用超市寄存柜存储物品,是超市向顾客提供的一项无偿服务,超市工作人员对顾客寄存行为无法掌握,对寄存物品种类更不得而知,也无法实现对寄存物品的控制占有,所以自助寄存不具备保管合同成立的要件,在使用超市寄存柜时,顾客与超市之间形成的是借用法律关系。在借用关系中,超市作为出借人,只要其交付的借用物没有瑕疵,能够正常使用,就无须对其中的物品承担保管责任。
  根据以上所述,李某只要不能提供有效证据,证明物品遗失是超市寄存柜本身质量问题,或超市在提供借用超市寄存柜服务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,李某就不能要求超市对他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。
  超市寄存柜的安全隐患在客观上市存在的,所以为了避免麻烦事的发生,我们在使用的时候,不要将一些贵重物品存放在这里面,或者由人工寄存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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